發(fā)文部門:山東省國家稅務局 發(fā)文字號:魯國稅發(fā)[1999]68號 日期:1999-11-08 各市、地區(qū)國家稅務局,省稅務學校: 建立適應需求的培訓教材根據國稅系統(tǒng)公務員培訓的實際需求,按照有計劃、有重點、成系列的原則,統(tǒng)一制定教材編寫規(guī)劃,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編寫形式新穎、內容全面、組合靈活的活頁式、案例式的系列教材。建立嚴格的教材編審責任制度,不斷提高教材質量,力求做到理論教材“精”,實務教材“活”,案例教材“實”,輔助教材“新”。根據崗位技能標準,組織編寫分類培訓教材,建立崗位技能標準培訓考試題庫,以便于各地的考試考核。 山東省國稅系統(tǒng)教育培訓發(fā)展規(guī)劃實施意見
現將《山東省國稅系統(tǒng)面向21世紀教育培訓發(fā)展規(guī)劃》和《山東省國稅系統(tǒng)教育培訓發(fā)展規(guī)劃實施意見》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zhí)行。
山東省國稅系統(tǒng)面向21世紀教育培訓發(fā)展規(guī)劃
稅務機構分設以來,我省國稅系統(tǒng)教育培訓工作取得了長足進步,基本形成了比較完整的稅務教育體系,培養(yǎng)了大批人才,促進了公務員隊伍素質的提高和國稅事業(yè)的發(fā)展。實現黨的十五大提出的跨世紀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宏偉目標和任務,稅收工作必須再上新臺階、再創(chuàng)新水平。我省國稅系統(tǒng)面臨著進一步深化征管改革和機構改革的艱巨任務,需要強化教育培訓,開發(fā)人力資源,造就一支高素質的稅務公務員隊伍,為征管改革、機構改革和國稅事業(yè)的發(fā)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持。
為進一步落實科教興國的戰(zhàn)略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發(fā)展以公務員培訓為重點的教育培訓工作,大力提高我省國稅系統(tǒng)公務員隊伍整體素質,適應二十一世紀國稅事業(yè)發(fā)展的需要,特制定本發(fā)展規(guī)劃。
一、指導思想和發(fā)展目標
(一)發(fā)展規(guī)劃的指導思想是: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發(fā)展和教育體制改革的要求,著眼于二十一世紀我省國稅事業(yè)發(fā)展的需要,加快教育培訓工作的改革和發(fā)展,建設高素質的國稅公務員隊伍,更好地為稅收中心工作服務。
(二)發(fā)展規(guī)劃的目標是:從現在起,用5年左右的時間,建立起以稅收實際需求為導向的科學完善的稅務教育培訓機制。形成與人事管理制度相結合,培訓與使用相結合,工作能力、實績和獎懲相結合的公務員教育激勵制約機制。推行崗位技能標準,分崗分類進行培訓、考試,按考試考核成績進行獎懲,把廣大國稅干部的素質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三)建立和完善公務員初任、任職培訓、專門業(yè)務培訓和任職培訓制度,強化分級分類培訓。正處以上領導干部每年培訓2次;副處級領導干部和市地局正副科(處)長、縣市區(qū)局正副局長每5年參加脫產集中培訓不少于2個月;與有關院校聯(lián)系,相對固定場所,開展處級干部培訓;一般工作人員由省局統(tǒng)一組織,用4年左右時間,把全系統(tǒng)符合培訓條件的人員集中到省稅校分類輪訓一遍,使公務員的思想道德和工作技能水平有明顯提高,熟練掌握本崗位工作技能、勝任本職崗位需要人員達到90%。做好充分準備,積極承擔機構改革分流人員培訓任務。
(四)積極開展學歷教育,到2005年,研究生以上學歷人員達到全省國稅系統(tǒng)總人數的1%,本科人員達到16%,?迫藛T達到49%、大專以上學歷人員在現有水平基礎上提高20個百分點,35歲以下人員和中專及以下學歷人員原則上都要提高一個學歷等次。
二、更新教育觀念,實現稅務教育工作重心的轉移
(一)樹立“科教興稅”觀念。在稅制改革和征管改革不斷深入、征管手段日益現代化的條件下,必須把人力資源的開發(fā)作為二十一世紀稅收事業(yè)發(fā)展的戰(zhàn)略性、先導性、全局性的基礎工程。
(二)樹立素質教育的觀念。將提高國稅系統(tǒng)公務員隊伍的整體素質作為今后一個時期教育培訓工作的中心,整體推進全系統(tǒng)以政治素質、文化素質和業(yè)務素質為主要內容的素質教育。
(三)樹立終身教育的觀念。社會發(fā)展和科技進步日新月異,終身教育已成為一個國家、部門開發(fā)人力資源,參與競爭,求得生存和發(fā)展的根本舉措。各級國稅部門必須大力加強稅務教育培訓工作,支持公務員接受教育培訓。公務員必須主動學習,不斷獲取新知識,掌握新技能,適應社會和稅收事業(yè)發(fā)展的需要。
(四)樹立質量效益的觀念。實現教育培訓工作由外延擴張型向內涵發(fā)展型的轉變,充分利用現有教育資源,深入研究和探索稅務教育培訓的客觀規(guī)律,提高教育質量,增強培訓工作的實效性。
三、建立健全教育培訓與使用相結合的良性運行機制
(一)建立與完善各種教育培訓制度,使“考試——錄用——培訓——考核——獎懲——使用”成為有機整體。將國稅系統(tǒng)國家公務員的業(yè)務水平,工作能力和接受各種教育培訓的情況與其上崗、任職、定級、晉升及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緊密聯(lián)系,構筑培訓與使用相結合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
(二)規(guī)范初任培訓制度。國稅系統(tǒng)新錄用的人員,在試用期內均須參加初任培訓,做到“不培訓不上崗”。非經濟類本科及其以上學歷人員或經濟類大專及其以下學歷人員培訓時間不少于3個月;經濟類本科及其以上學歷人員培訓時間不少于1個月;軍轉干部培訓由省局統(tǒng)一負責,培訓時間一年;復退軍人培訓由市地局負責,培訓時間不少于3個月,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三)規(guī)范任職培訓制度。凡晉升上一級領導職務的國家公務員,須參加相應的任職培訓。擬晉升處級領導職務人員培訓時間不少于3個月;擬晉升科級領導職務人員培訓時間不少于2個月。培訓合格方可取得任職資格。
(四)規(guī)范專門業(yè)務培訓制度。注重實效,緊密圍繞稅收工作需求,堅持“干什么學什么,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科學劃分崗位類別,明確崗位工作要求,區(qū)分對象,因人施教,采取多種方式組織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從事相應崗位的工作。公務員每年參加專門業(yè)務培訓的內容、時間、形式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確定。
(五)規(guī)范更新知識培訓制度。更新知識培訓每5年為一個周期,采取分散培訓與集中培訓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公務員在一個周期內接受更新知識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35天。更新知識培訓計劃依據國家稅務總局的要求確定。
(六)建立和完善分級培訓制度。原則上,省局負責部分處級領導干部的任職培訓、專門業(yè)務培訓和更新知識培訓;負責對市地局正副科(處)長、縣市區(qū)局正副局長和省局機關人員的各類培訓。市(地)國稅局負責對分局長、所長級和局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各類培訓。縣市區(qū)局負責對所屬一般工作人員的各類培訓。
(七)建立分類培訓制度。2000年起,在全省國稅系統(tǒng)推行按崗位技能標準分類培訓、考核制度。合格人員發(fā)給上崗證,持證上崗對不合格人員進行不少于2個月的集中培訓,培訓后進行補考;再不合格人員個人自學或自行參加培訓,費用自理,參加下年度統(tǒng)一考試;兩次補考仍不合格人員,由所在單位視情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八)建立培訓考核和評估制度。按考教分離的原則,規(guī)范培訓考核,調整和完善培訓評估指標體系,采取各種有效形式,對施教機構和參訓人員進行經常性的考核、評估工作,并實行相應的獎懲措施。
(九)建立和完善培訓檔案和培訓證書管理制度。各級國稅機關普遍建立培訓檔案制度,客觀反映國稅系統(tǒng)國家公務員參加培訓情況與成績。培訓檔案由政工、人事部門共同管理使用,各市地局公務員培訓情況要報省局備案。省局將統(tǒng)一印制國稅系統(tǒng)公務員培訓證書,分級管理,作為國稅干部參加培訓的記錄憑證。
(十)完善對教育培訓管理部門的工作考評制度。堅持“以考促訓,以考促學”的原則,采取評估與考試相結合、定期考評與不定期考評相結合、上級考評與本級自評相結合、全面考評與抽查考評相結合等方式,對各類培訓工作進行檢查,不斷總結經驗,推動教育培訓工作的開展。
四、以省稅校為依托,建設我省教育培訓基地
按照“鞏固、轉向、提高、轉型”的方針,積極主動地調整省稅務學校的辦學方向,適當壓縮普教規(guī)模,依托現有普教資源,承擔全省國稅系統(tǒng)國家公務員的各類培訓任務,把稅校建設成為我省重要的教育培訓基地。進一步完善省稅校的教學場所和教學設備,改善食宿條件,使之能夠更好地適應公務員培訓的需要。強化各類稅務干部學校、培訓中心(培訓基地)的教育功能。配備一定比例的教學管理人員和專(兼)職教師,加強對培訓中心(培訓基地)的管理,明確職責,確保教育培訓工作的正常進行。構筑教育培訓施教機構網絡。建立以省稅校為主,各市地局所屬培訓中心為輔的教育培訓施教機構網絡,共同承擔全系統(tǒng)教育培訓工作任務。
五、優(yōu)化教師結構,建設一支高質量的師資隊伍
根據教育培訓工作的需要和各地的實際情況,進一步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完善師資人才庫,逐步造就一支德才兼?zhèn)、專兼結合、結構合理、具有稅務特色的師資隊伍。疏通施教機構教師與國稅系統(tǒng)國家公務員之間的雙向交流渠道。建立稅務系統(tǒng)國家公務員任教制度,從稅務部門選拔德才兼?zhèn)、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人員到稅校任教,定期輪換。同時,建立教師業(yè)務實踐制度,有計劃地安排專業(yè)課教。師到稅務部門定期掛職實習。有效利用社會教師資源,從其他院校、政府有關業(yè)務部門、企事業(yè)單位聘請優(yōu)秀的專家、學者和業(yè)務骨干擔任施教機構兼職教師。進一步強化教師進修制度、業(yè)務考評制度。加大教師進修資金的投入,設立教師獎勵基金,激勵教師刻苦學習,努力提高自身的業(yè)務素質和教學水平。注重加強教師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教師的職業(yè)道德水平。
六、不斷改革創(chuàng)新。
七、探索培訓規(guī)律,繼續(xù)深化教學改革
根據按需施教的原則,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培訓需要調查和分析,以需求為導向,不斷優(yōu)化教學內容?茖W設計培訓課程,根據培訓需求分析結果和培訓對象的特點,科學設計各類培訓課程的教學方案,提倡采用討論法、案例法、模擬法等教學方法和教學形式。培訓形式要因地、因時、因人而異,做到長期培訓與短期培訓相結合,集中培訓與分期培訓相結合,課堂講授與實習研討相結合。
八、加強組織領導,保障發(fā)展規(guī)劃的順利實施
各級國稅機關必須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培訓目標,制定措施,保障本發(fā)展規(guī)劃的落實。健全各級稅務教育管理機構。實施發(fā)展規(guī)劃,開發(fā)人力資源,必須有可靠保障。要健全機構,明確職責,確定合理的編制,教育培訓工作人員要相對穩(wěn)定。注重對教育培訓管理者的選拔和培養(yǎng)。將懂教學、會管理、善策劃、德才兼?zhèn)涞娜藛T,充實到教育部門及施教機構,并通過多種途徑提高教育培訓管理者的自身素質。確保稅務教育經費投入。要站在落實科教興國、科教興稅戰(zhàn)略的高度,千方百計加大教育投入,為教育培訓工作提供必要的財力支持。凡是列入省局教育培訓計劃的培訓班次,經費均由省局承擔。各地也要切實加大投入,保證教育培訓工作的正常開展。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五大提出的各項任務,全面提高我省國稅系統(tǒng)公務員的素質,造就一支能擔當跨世紀稅收重任的干部隊伍,根據《山東省國稅系統(tǒng)面向21世紀教育培訓發(fā)展規(guī)劃》的要求,現就教育培訓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認真貫徹“帶好隊,收好稅”的指導思想,以全面提高我省國稅系統(tǒng)公務員的素質為目的,以國稅工作的實際需求為導向,以領導干部和全員輪訓為重點,以分崗分類培訓為主要內容,加快教育培訓工作的改革和發(fā)展,建立公務員教育激勵制約機制,推行崗位技能標準,分級負責、分崗分類進行培訓,積極開展學歷教育,開發(fā)人力資源,為我省國稅事業(yè)的發(fā)展提供強有力的智力和素質保證。
二、教育培訓目標和主要安排
(一)領導干部培訓
一是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的培訓,主要通過學習鄧小平理論、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法律法規(guī),開展以“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為主要內容的黨性黨風教育,研究稅收工作的新情況、新思路,學習領導科學和管理科學等,提高政治素質和管理水平。在個人自學,黨組中心組學習的基礎上,由省局組織,根據工作需要,每年確定1-2個專題,集中培訓2次。每期5-10天。
二是副處級和部分42歲以下科級領導干部的培訓。主要學習鄧小平理論、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涉稅法律法規(guī)、領導科學和領導藝術、管理學以及稅收業(yè)務等知識,提高綜合素質,適應履行領導職責和在新形勢下做好國稅工作的能力,為領導干部的梯隊建設儲備人才。由省局每年組織1次集中培訓,每個市地1名副局長、1名正科,省局科、處級干部4-6人,濟南、青島可以適當增加人員,共約50人參加。培訓時間為6個月。與有關院校聯(lián)系,相對固定場所,開展處級干部培訓。
三是科級干部的培訓。主要培訓縣市區(qū)局正副局長和省局、市地局正副科長。利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輪訓一遍,每年舉辦2-3期培訓班,每期100人,培訓時間為3個月。在培訓內容上有所側重,根據分管工作的不同分別辦班。
(二)初任培訓和專門業(yè)務培訓
(1)初任培訓。每年舉辦1期初任培訓班,培訓當年分配到全省國稅系統(tǒng)的軍隊轉業(yè)干部和大中專畢業(yè)生,培訓時間為3-12個月。通過培訓,使學員基本掌握稅收知識,能夠勝任稅收工作。
(2)稽查骨干培訓。每年舉辦兩期培訓班,每期100人,培訓時間均為50天左右。主要學習涉稅法律法規(guī)、稽查程序、財務知識以及稽查實務等,以造就一支能解決稽查難點、重點問題,能高質量地查處大案要案的專業(yè)稽查骨干隊伍,促進稽查工作水平的提高。
(3)繼續(xù)辦好省局各處室組織的各類專門業(yè)務培訓班(三)一般人員培訓(1)由省局統(tǒng)一組織,用5年左右時間,把45歲以下的一般工作人員輪訓一遍,使全省國稅干部隊伍素質再上一個新水平。自2000年春節(jié)過后開始,每年舉辦3期,每期500-700人,培訓時間每期3個月。待崗人員培訓。加大對考試上崗中待崗人員培訓力度,幫助其盡快提高業(yè)務素質。
(四)調動各地教育培訓積極性,實施分級培訓各地國稅機關要強化教育培訓力度。除組織學員保質保量地完成省局下達的培訓計劃外,要根據本地實際,有針對性地開展教育培訓工作。
(1)各地要堅持日常性培訓,每周抽出一定的時間加強政治、業(yè)務學習。
(2)省局崗位技能標準下發(fā)后,各地要以該標準中的考核范圍為主要內容,有針對性地加強培訓,使國稅干部盡快達到崗位技能標準要求。
(3)對交流、輪崗的人員,要做到先培訓后上崗,使其盡快熟悉新崗位的崗位職責、技能標準等,做好本崗位工作。
(五)學歷教育
(1)研究生層次。做好中央黨校成教學院研究生班的組織管理工作,爭取4年內畢業(yè)190人左右。選拔優(yōu)秀人才,組織報考普通院校在職攻讀經濟類、法制類、計算機等專業(yè)碩士、博士研究生。爭取到2005年研究生學歷人員達到國稅系統(tǒng)總人數的1%。
(2)本科層次。由省稅校承辦,繼續(xù)舉辦自學考試稅收專業(yè)本科班、山東經濟管理干部學院的經濟管理專業(yè)本科函授班、長春稅務學院財政學專業(yè)本科函授班的管理和面授工作,積極拓展其他辦學渠道,開展本科在職學歷教育,爭取每年畢業(yè)350人左右,到2005年本科人員達到16%。
(3)專科層次。繼續(xù)做好省稅校承辦的山東經濟管理干部學院大專班、長春稅務學院財政學專業(yè)?坪诎嗟慕虒W工作,每年招生、畢業(yè)人數200人左右,積極開展自學考試助學工作。通過其他辦學渠道,提高學歷水平。到2005年,?迫藛T達到49%,大專以上學歷人員在現有水平基礎上提高20個百分點。
(4)中專層次。到2005年,35歲以下人員中的中專及以下學歷人員原則上都要提高一個學歷等次。各級國稅機關都要對學歷偏低人員進行摸底排隊,制定學歷達標計劃,落實計劃到人,限時達標。
三、保障措施各級國稅機關都要制定具體措施,保障教育培訓目標的落實。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級國稅部門要把人力資源的開發(fā)作為二十一世紀稅收事業(yè)發(fā)展的戰(zhàn)略性、先導性、全局性的基礎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各級稅務教育管理機構,明確職責,注重對教育培訓管理者的選拔和培養(yǎng),通過多種途徑提高教育培訓管理者的自身素質。要確保稅務教育經費投入,千方百計加大教育投入,為教育培訓工作提供必要的財力支持。凡是列入省局教育培訓計劃的除學歷教育外的培訓班次,均由省局承擔培訓經費;列入各市地局培訓計劃的非學歷教育班次,由市地局承擔培訓經費。各縣市區(qū)局也要切實加大投入,保證教育培訓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建立、完善教育培訓機制。以完善考試上崗制度和推行崗位技能標準為突破口,完善任職培訓、初任培訓制度,堅持做到不培訓不上崗、不培訓不提拔,將國稅系統(tǒng)公務員的業(yè)務水平、工作能力和接受各種教育培訓的情況與其上崗、任職、定級、晉升及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緊密聯(lián)系,構筑培訓與使用相結合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
1999年10月底前,修改崗位技能標準,提交局領導研究后下發(fā),年底前、各市地局選擇1-2個單位試點。2000年起,在全省國稅系統(tǒng)推行按崗位技能標準分類培訓、考核制度。合格人員發(fā)給上崗證,持證上崗,對不合格人員進行不少于2個月的集中培訓,培訓后進行補考;再不合格人員個人自學或自行參加培訓,用自理,參加下年度統(tǒng)一考試;兩次補考仍不合格人員,由所在單位視情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三)建立、完善培訓考試考核制度。
1、加強對各地教育培訓工作的考評。采取評估與考試相結合、定期考評與不定期考評相結合、上級考評與本級自評相結合、全面考評與抽查考評相結合等方式,對各類培訓工作進行檢查考評,不斷總結經驗,推動教育培訓工作的開展。
2、建立培訓和考試分離制度。各教育培訓施教單位,要按下達培訓任務機關審定的培訓計劃,保質保量完成培訓任務。下達培訓任務機關按培訓計劃目標組織對施教機構和參訓學員進行考核,依據考核結果,對施教機構和參訓學員進行獎懲。
3、建立和完善培訓檔案和證書管理制度。各級國稅機關要普遍建立培訓檔案,客觀反映國稅系統(tǒng)公務員參加培訓情況。培訓檔案由政工和人事部門共同管理使用。各市地局公務員培訓情況要報省局備案。省局統(tǒng)一印制國稅系統(tǒng)公務員培訓證書,分級管理,作為國稅系統(tǒng)公務員參加培訓的記錄憑證。
(四)建立教材編寫和審查制度。成立干訓教材編審領導小組,加強教材編寫的組織協(xié)調,按照有計劃、有重點,成系列的原則,根據工作需要和崗位技能標準,統(tǒng)一制定教材編寫規(guī)劃,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組織編寫形式新穎、內容全面、組合靈活的活頁式、案例式的分類培訓教材。加強干訓教材使用審查工作,保證教材質量。
(五)建立培訓考試題庫。由省稅校負責,于1999年底前,建成可分類、分不同難度進行考試的總題量在16000-20000題左右的崗位技能標準培訓考試題庫,以便于考試考核。
(六)進一步調整省稅校辦學方向。
1、壓縮普教規(guī)模,依托現有普教資源,進一步完善稅校建設,把稅校建設成為我省主要的教育培訓基地,為全省國稅系統(tǒng)國家公務員的各類培訓服務。
2、把空余的29套職工宿舍改造成為學員宿舍;騰出1-2棟學生公寓,經初步裝修后,用于干部培訓。以上兩項完工后,可多容納500-700名學員培訓。
3、加強師資建設。結合機構改革,從稅校選拔部分中青年教師有計劃地安排到國稅部門定期掛職;從國稅部門選拔部分德才兼?zhèn)、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人員到稅校輪流任教。選拔部分優(yōu)秀教師到高等院校進修,提高干訓師資水平。強化教師考核工作,實行干訓教師資格證書制度,優(yōu)化干訓教師隊伍。建立干訓教師聘任制,有效利用社會教師資源,拓寬干訓教師來源。
(七)大力推進教育手段現代化。建立與廣播、電視、計算機網絡相連接配套的普及率高、使用效益好、具有國稅特色的遠程干部教育培訓網絡。在充分調查論證的基礎上,建立稅收模擬實驗室,模擬國稅部門實際工作流程,有針對性地對干部進行以提高崗位工作實際技能為主要目的的培訓。